鄭振鐸的《貓》像一杯溫茶,喝下去時淡淡的,回味卻有綿長的暖意與自省。文章里三只貓的故事,說到底是在輕輕說:人這一輩子,最該學的是“不輕易論斷”。
第三只貓遭人誤解時,那副“凝望著”的模樣,總讓我聯想到生活里的小事。比如同事偶然遲到,便猜他偷懶;家里小孩子打翻了碗,就急著說他莽撞。就像文中“我”憑一時猜測打了貓,后來才知它并非偷鳥的兇手——很多時候,我們看到的“事實”,不過是自己想當然的片段,卻憑著這點片段,給人安了罪名,也給自個兒留了遺憾。
前兩只貓受寵時,“我”的歡喜那樣真切;第三只貓不起眼,便少了些耐心。這也像極了日常:我們總容易對光鮮的人多些寬容,對普通的、沉默的人,便淡了些留意。可偏偏是這份“差別對待”,最容易錯過真相——就像那只貓默默捕鼠時沒人看見,受了委屈也沒法辯解,只能悄悄藏起了自己。
讀罷只覺心里軟乎乎的:原來待人待事,最該留份“等一等”的溫柔。不憑偏見下結論,不因疏忽冷了心,大概就能少些像文中“我”那樣的懊悔,多些實實在在的安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