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實踐過程中,來自武漢大學的實踐隊員走進廣西壯族自治區S村,全程觀察了當地的一次殯葬實踐,并與當地村民、村干部進行交談,了解當地殯葬改革的風俗實踐以及與之相關的社會、文化背景,借此研究殯葬改革在基層鄉村的未來困境,探尋可行的移風易俗道路。
S村位于丘陵地形區內部,耕地集中在村莊周圍的若干平原上,以水稻和柑橘種植為主;丘陵并不陡峭,被用于種植經濟林木。傳統的農業和種植業、外出打工和在村莊周邊尋找臨時工作是勞動力獲得收入的主要來源。村內主要有蔡、蘇兩大姓氏,此次的觀察主要集中在蔡氏的祠堂附近。村內存在著較為明顯的宗族關系——宗族內部關系明確,有較為清晰的族譜、字輩,村民們對于宗族具有強烈的認同感。祠堂為舉行喪禮的中心場所,三年前由蔡氏族人共同捐資修繕,供族人們共同使用。村民們之間的關系十分緊密,在共同生活中形成了相似的價值觀與生活方式,也形成了穩定的習俗及保障其實施的道德輿論保障。正如一位村民所說:“在村里面,這種規矩還是要遵守的,不然哪一家有什么不好的事,到時候又要賴到別人頭上”。處于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熟人社會中,村民們自覺地遵守著社會習俗,使其得以長期穩定地存在。
死亡是人類文化的一個永恒主題。在不同的地理環境和社會文化中,當地孕育和發展出成體系的關于死亡的儀式、習俗、信仰,一個復雜的文化傳統的綜合體。[1]處于現代與傳統的交匯點上,我們得以觀察鄉村習俗,探知當地人內心中的生死觀念。
當地村民將死亡與歸鄉緊密地聯系在一起,認為死亡即是歸鄉之時,而歸鄉是死亡的必經程序。一個人若在死后不能返回家鄉,就會被視為不吉利、流浪之人。一位村民向我們講述了她所經歷的一次葬禮:“我的高中同學因為絕癥去山東的醫院治療,因為病太重了,實在救不了,在山東的醫院去世了。聽說那個時候按照那里的規定,在醫院里面走的是不能再轉運了的,但是不知道他的他的家人走了什么關系,又雇了一輛車把他運回到這里下葬,花了好幾萬塊錢”——中國社會的鄉土性使得人們總是在遺留之時渴望回到自己的家鄉。當地還嚴格區分死者的死亡地點,若是在家中去世,則通常在門廳停喪;若死者在外去世(如意外死亡或是在醫院中去世),則不能再轉運進家中,而是需要在房外另找地點停喪供親友吊唁送別。歸家又一定的期限限制,當地講究“陰陽不能混住”,死者的遺體(包括火化后的骨灰)不能長時間留在家中,否則就會使家里“陰氣聚集”,影響家族的運勢。
親人臨終時在身邊照料,并在去世后為死者辦理喪事即為送終。在親朋身體較差,生命結束前幾天之時,較為親密的親朋好友通常會來到死者身邊,傾聽其臨終遺言或默默陪伴,在死者身邊與其做最后一次聚集會面。在死者臨死時,親朋們必須將其從房間中的床鋪移至外廳地下——在床上斷氣是不吉利的象征,同時也會因避諱而影響房間的后續使用。在死者斷氣后,要為其燒香、洗身、剃頭,穿戴上全新的白布、壽衣、壽鞋、壽帽并裝殮入棺。死者去世后,要向有關的親朋好友發布死者的死訊,并將死者遺體轉運到祠堂內內供外家來人看視,同死者做最后的告別,此程序持續一到兩天后,死者家屬方才為棺木下釘。棺木下釘后并不立即下葬,需要在家內或特定場所停喪滿三天,在此期間需要請師公(當地的道士)來為死者“唱道”,內容多為述說死者一生的艱辛與優良的德行,以及祈求死者安然離去、來世轉生等內容。在儀式進行期間,族內人還會出祠堂放炮,通常為三響,意在告知上天有人離世。
出殯的程序在當地叫做“出山”,意為將死者送到山中埋葬。人們對葬禮的出席十分看重,常有“生死不來情義斷”的說法。參與者在當地通向城外山中的道路集合,一路敲鑼、鳴奏嗩吶,并在沿途拋灑紙錢。棺木由壯年男子抬至山中,俗稱“抬八仙”,由族內16名男子輪換。下葬前,主家要先請風水先生選好墳墓的選址,要謹慎選擇墳墓朝向。埋葬完畢,死者家屬要設置酒席招待前來送葬、吊唁的賓客,以及需要用柚子葉煮水洗手洗臉以消晦氣。賓客進各自家門前需要點燃報紙等物品并跨過火焰,防止將不祥帶回自己家中。死者生前所用的日常用品、鋪蓋、衣物等在葬禮結束后會被家人收拾整理并全部丟棄,確實貴重的要露天打霜7天后方可取回。
當地人對于死者的遺體處理有兩道程序,一是以棺材為容器的初次葬,二是以瓦罐等為容器的二次葬。由于當地氣候潮濕,全年平均氣溫較高,蟲蟻較多,死者遺體不能長時間保存,通常在特定場所停喪三天后就會將死者下葬。待遺體的軟組織在土中腐爛消失,通常在三年后進行二次葬儀式,其被當地人成為“撿金”,將死者遺骨成為“金”以示對長輩親人的尊重。該儀式在當地受到較大的重視。儀式舉行前,需要請當地的風水先生與家族成員酌定舉行儀式的時間,以及將家族成員的生辰八字與死者進行對照,若有沖突需要回避。拾骨是二次葬的第一道程序,在燃香后由親人破土,按順序拾起骨骸并進行擦拭,隨后按照人體骨架結構順序自下而上放入金壇內部。第二個程序是下葬。二次葬選址為死者的最終安葬地,因此擇地十分講究,往往要經過仔細考量、比較,選擇風水寶地安葬死者,以使靈魂安息,護佑子孫后代福祉——由于對安葬地點的山川走向、陰陽布局等有許多講究,在縣域內的許多山地形成了許多集中安葬的地區。
在當地人心中,死者在冥間過著與生者一樣的生活,作為同族親人,其有義務為長輩的死后的的生活提供更好的條件,此種觀念深刻影響了當地的殯葬實踐,儀式中處處蘊含著“生”的色彩。在儀式中進行的法事,當地稱為“做道”,象征著將逝者從人間送往祖靈的全過程。于當地人的想象中,逝者從陽間前往引薦的道路是黑暗艱險的,需要族人們幫助逝者,為其擊打途中所遇的惡犬妖魔,鼓勵其大膽地向前。逝者遺體抬離祠堂前,道師會在此臺外擺上紙質住宅模型,同時吟唱道:“這里有房子、鍋、碗之類的用具,也已經有糧食了,以后你在下面就自己煮吃,自己照顧自己了……”(當地村民轉述)。最后,二次葬被視為死者遷入新的陰宅,與生者的遷新居相照應;墓碑上細致地記載死者的生辰八字、在家族中的輩分等;墳墓的常見樣式為圓形或三角尖頂,并以石碑作門,包含了生者住宅的某些元素。在清明等重要節氣的祭拜中,人們也遵循著與先人特定的交流程序。最開始,眾人在墳前燃香,意為告訴、呼喚祖先與前來祭拜的后人見面、享用貢品。貢品分為擺貢與焚燒兩種:擺貢的貢品為生人的食物,例如糯米飯、熟雞、豬肉等,后人還需逐個為死者添酒,伺候其享用佳肴;焚燒的物品多種多樣,既有傳統的紙錢,也有紙質的各種生活用品等,正如一位村民在訪談中所說“我們就是想讓祖先過點好日子,讓他在地下吃得好,有錢花,有房子住”。
先人在當地的生者心中是復雜的存在,祖先們不死的靈魂寄托著后人的懷念、敬畏與期待,無時無刻不影響著當地人的日常生活。在交流中,許多老人會談起祖先對其的托夢,以及化身蝴蝶等回到家中探望后人的等情形,而對于中年人來說,在接受的知識使他們認為這些觀點是封建迷信的、落后的,但在日常生活中,多數人更愿意遵循傳統,秉承著“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”的觀念。祖先崇拜也具有一定的功利傾向:一方面,他們希望死者能夠安心離去,認為若未將離去親人的遺體安置好或履行祭拜的義務,先祖的靈魂就不能順利到達祖靈之處進而轉生,也由可能作祟于后人,為其帶來霉運;另一方面,死者的靈魂承載著后人的美好愿望,在當地人心中,良好的儀式履行可以使祖先庇護后代,在人們在生活中遇到不順之事時,也會向祖先祭拜進以請求保佑。所以在當地的殯葬儀式中,“利生”是貫穿始終的目的,在人們的潛層意識中,死亡儀式決定了先人的來世之生與子孫后代的盛衰興亡。[2]先人作為當地人認知中的未知力量,對于維持當地的殯葬習俗起到了重要作用。即使面對著現代科學技術發展以及唯物思想的廣泛傳播,人們依舊保留著對祖先靈魂的信仰與敬畏,“迷信迷信,不能迷,但是信還是要信一點的”。
在中國廣泛傳播的“死者為大”思想深刻影響了當地殯葬實踐。在此次所觀察的葬禮中,逝者享年101歲,為周邊若干村屯最為長壽的老人,因此人們稱此喪事為“喜喪”。其一生為人親善慷慨、樂于助人;作為德高望重者,他在調解村民糾紛、評理解決問題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,村民整體對其評價較高。按村中慣例,逝者去世是為農歷十二月二十九,正處于新年來臨之時,不應當再在村內發辦喪事,而是需要抓緊時間下葬。但由于其特殊的地位,族內人仍希望為其做完整的喪葬儀式,于是暫時保存遺體于祠堂側屋之中,待農歷正月初三方才舉辦喪事。因此,葬禮并非僅作為慣例而存在,在村莊中,它體現出對于逝者的評價與情感表達。同時,人們在葬禮中還需要考量葬禮的展示功能。由于逝者僅有二女,治喪小組告知宗族村民們:“明天我們蔡家的能去送的盡量去送出山”,一位村民也向我解釋了理由:因為逝者沒有兒子,如果明天去送的人太少,會使其他人認為宗族“絕后”了,面子上過不去。
綜上,殯葬儀式承載著人們的多重價值追求,使其在村莊中代代相傳,經久不衰。而上述的價值觀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政府建構的改革正當性:人民與現代化。在村民們看來,選擇喪葬方式是自我的權利,強迫進行火葬是政府對于民眾生活的過多干涉。成本方面上,政府長期宣傳的厚養薄葬觀念并沒有得到認可,一場隆重的葬禮寄托著兒女的恩情、族人的敬重等,成為復雜的情緒集合體,縱使舉行一次葬禮通常要花費數萬元不等,治喪具體工作也需要數十人方能完成)人們愿意為其付出錢財、勞累,只期望逝者能夠安心離去。環境保護方面上,村莊周圍廣闊的土地使其并未具有土地浪費的隱憂,人們可以相對自由地選擇埋葬逝者地點。老人們并不忌諱談論自己的死亡,常常會提前若干年選好自己的墓地,逝者家屬與土地承包者商量之后,承包人通常也會同意;也有村民將逝者葬于房前屋后,當地人也早就習慣了與墳墓共處,并未對此表示反對。按村民的話說:“誰家都有這么一天”,在對于死亡的平等認知中,殯葬改革中的土地問題被擱置了。至于所謂的遺體污染環境,村民們尚不會去閱讀相關的研究,自然也無法與之產生同理之心。在上述價值的消解之下,有關殯葬管理的法律文件也僅剩工具之外表,民眾的順應并未處出于價值認同而是對不利后果的恐懼。在訪談的過程中,我們還發現,當地村民對殯葬改革這一概念的認知幾乎空白,在當今我國火葬率已然過半的情況下,其在改革滯后地區的宣傳基本毫無成效。一方面,人們若非必要,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會討論葬禮、葬式的變更;另一方面,在確認與接受逝者離去的同時,人們也會從內心釋放出悲傷情緒[2],在此時強行推行改革更是不得人心。鄉村的殯葬敘事與政府建構出的改革正當性之間的沖突,使得人們不能充分理解殯葬改革的意涵所在,反而對其示以排斥與反感,這是殯葬改革在鄉村中推行遇阻的深層次原因。
參考文獻
- 郭于華.《死的困擾與生的執著——中國民間喪葬儀禮與傳統生死觀》[M].北京: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,1992:100
- 李朝旭,韓洋,高偉偉等.中國傳統殯葬習俗的宗教心理療愈意義[J].宗教心理學,2018(00):260-2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