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深挖民族地區傳統治理智慧,探索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與瑤族習慣法的融合路徑,7月3日至5日,廣西師范大學法學院“楓橋共融,民族法韻”實踐團赴來賓市金秀瑤族自治縣,深入平孟村、滴水村、金田村美村屯及金秀縣桐木鎮桐木法庭,圍繞瑤族習慣法的傳承現狀、現代轉型與實踐應用等展開實地調研,致力于為基層治理建言獻策。
平孟村:石碑蒙塵處,老規矩的傳承之困 平孟村青山屯的村口,一塊半埋于荒草的石碑靜靜矗立。湊近細看,碑面已被風雨侵蝕得斑駁陸離,曾經刻下的文字早已模糊難辨。“聽老輩人說,這是老祖宗傳下的‘石牌’,從前村里大小事都靠它管。”村支書在石碑旁回憶,“現在還在流傳的,有敬老愛幼、不許亂砍亂伐和禁止偷盜等內容,都是口口相傳下來的。”
實踐團了解到,瑤族習慣法在平孟村的傳承主要依賴三種方式:一是族中長老的口頭傳授,二是盤王節等傳統節日里的儀式宣講,三是石碑雕刻。通過在當地走訪調研,團隊了解到,年輕一代因外出務工,對老規矩的了解愈發有限。“村里青壯年大多在縣城打工,只是有時候過節會回來,雖然熟悉當今的村規民約,但對老規矩并不熟悉”,村民坦言,習慣法的傳承正面臨著危機。不過,村委也欣慰地提到,村民對傳統仍有認同——盤王節時,全村人還是會聚在一起跳長鼓舞,那些‘敬老愛幼’的道理,孩子們耳濡目染也懂些。
村委進一步介紹,村里目前將傳統治理智慧與當代治理相結合,發展出了分層調解體系--家族內部矛盾先自行調解,調解不成由族長牽頭調解,涉及婚姻、山林權屬等復雜糾紛時,族長召集雙方家族代表協商;若還是調解不成,再由村委會介入。“前幾年兩戶村民因林地界線鬧矛盾,就是這么一步步化解的。”但實踐團也注意到,隨著《森林法》《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普及,部分習慣法規則已被“替代”——比如林地確權以林權證為準,婚姻登記取代了傳統的“族內認可”。
滴水村:仿制石牌前,老智慧的新表達 離開平孟村,實踐團來到滴水村。村口的廣場上,一塊嶄新的“石牌”格外醒目——“愛護山林”“和睦鄉鄰”等字樣清晰陳列。這不是老石碑,是當今仿制的新石牌律,上面寫著滴水村的村規民約。但實踐團發現,在傳統習慣法與當代法治銜接的過程中,遇到了將禁止性條款簡單轉化為倡導性條款的問題,從而使得村規民約缺乏可執行性。
更值得關注的是滴水村的矛盾調解機制。當地將“楓橋經驗”與民族習慣法深度融合,形成“多元主體協同”模式:遇到糾紛時,由瑤族德高望重的老人、村長、村民代表共同參與,通過民主討論達成共識;長垌派出所則牽頭整合村委、瑤老同等力量,構建“警務+民俗”調解網絡。盧書記表示,這種模式既保留了“熟人社會”的溫情,又借助多方力量提升了糾紛化解效率,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貫徹落實。
美村屯與桐木法庭:傳承與實踐的雙向啟示 在金田村美村屯,實踐團通過與金書記的深入訪談,共同探討了要繼續發展習慣法,應用于當代基層治理的三條路子:一是堅持黨建引領,讓黨員帶頭學習慣法、講瑤話;二是保護瑤語和盤王節,這是習慣法的‘活載體’;三是多記錄老人口述的規矩,別讓它們失傳。”實踐團成員感悟道,習慣法要活在當下,得讓更多年輕人聽得懂、用得上。
在桐木鎮桐木法庭,實踐團通過莫庭長了解到,這里推行“巡回法庭”模式,將審判場所從固定法庭搬至村寨。法官現場開庭,邀請村委干部、寨佬等參與調解,將法律宣講與寨佬的民俗協商結合。如贍養糾紛中,法官、寨佬與當事人圍坐拉家常,講法理、說人情,最終促成和解。這種“哪里有糾紛,法庭就到哪里”的模式,讓矛盾化解在村頭巷尾,既降低了群眾訴訟成本,又讓法治溫暖直抵人心。
結語:讓傳統智慧在新時代扎根 三天的調研結束了,瑤山的山風里仍回蕩著盤王節的歌聲。從模糊的石碑到仿制的新碑,從族長的調解到多元主體的協同,瑤族習慣法的傳承與轉型,始終圍繞著一個核心——如何讓“老規矩”在新時代煥發活力。正如實踐團成員在總結會上所說:“民族地區的法治建設,既要守住‘根’,也要接住‘新’。當習慣法與‘楓橋經驗’真正融合,矛盾不上交、平安不出事的愿景,就能在瑤山深處生根發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