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未”愛護法:拒絕霸凌,預防溺水 ——湘潭大學法學學部團委、學生會赴湘鄉市未成年人保護宣講調研團赴湘鄉市泉湖村調研普法
“未”愛護法:拒絕霸凌,預防溺水
——湘潭大學法學學部團委、學生會赴湘鄉市未成年人保護宣講調研團赴湘鄉市泉湖村調研普法
7月8日,湘潭大學法學學部團委、學生會赴湘鄉市未成年人保護宣講調研團開展了以“利劍護蕾,雷霆行動”為主題的志愿普法活動,與湘鄉市龍洞鎮泉湖村村委聯合舉辦了未成年人保護普法宣傳活動。宣講團為泉湖村的青少年帶來了以“預防校園欺凌,共建和諧校園”和“珍愛生命,預防溺水”為主題的宣講。
“心狠手辣不在年高,三名13至14歲的未成年人在殺人第二天,仍若無其事地到學校上課。”宣講團通過對案件的介紹,說明校園欺凌的危害,以引起學生們對此的重視。
宣講團通過精心準備的PPT、生動的案例講解、溝通交流以及情景模擬等環節,深入淺出地向泉湖村的學生們普及了校園欺凌的原因,表現,以及欺凌者所應負的三大法律責任:刑事法律責任,民事法律責任和治安管理行政法律責任。“欺凌者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,表現出來就是賠錢,承受牢獄之災。”
在了解了與校園欺凌相關的案例和法律條文后,泉湖村的學生們加強了法治意識,認識到要學習了解法律法規,把法律當做作保護自己的武器。
最后,針對農村地區的實際情況,宣講團重點講解了自我保護的一些技巧與方法,讓其了解到如何在遭到欺凌后中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“溺水事件‘血的教訓’離我們并不遠,2023年國內共發生了溺水事故17504起,少年兒童溺水死亡人數占總的溺水人數的56.04%。”宣講團通過介紹溺水事故的數據,說明了預防溺水的重要性。
宣講團帶領泉湖村的學生們朗讀了防溺水兒歌,告知其看到有人溺水時的正確做法,并要求其牢記預防溺水“四不去”:未經家長、老師同意不去,如果沒有會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,水深的地方不去,水庫、池塘不去。
“我們要學會用正確的方法保護自己,保護身邊的人,用法律手段拒絕校園霸凌,用科學方式預防溺水。”泉湖村的學生們感觸良多。
此次普法活動于調研團而言,不僅是將自身法學專業所學與志愿服務結合的實踐,更是成長初有所感的大學生與未經世事的少年兒童的心靈交流。保護未成年人,不該只是貪圖方便地說教或是喊口號,而應如此次活動般堅持了解共情,關愛親近。
作者:屈嘉涵 來源:湘潭大學法學學部三下鄉赴湘鄉市未成年人保護宣講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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